
深圳的离婚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婚内老公出轨,馈赠的礼物和金额能要回来

2005年7月,刘霞与李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的孩子出生。2018年5月,李茅与杨芝相识,不久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并同居。
婚内出轨后,李茅陆续向杨芝及其亲友赠与财物。2018年11月25日,李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岑溪市一楼盘支付了2万元,为杨芝购房支付定金。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李茅还多次向杨芝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20万余元。2018年6月至8月,李茅分4次向岑溪一车行支付共计6.5万元,为杨芝购买飞度小轿车。2018年10月至11月,李茅3次转账给杨芝的同胞姐姐杨莲共计14万元。【离婚证据】
2019年,刘霞发现李茅出轨。同年7月30日,因多番挽回未果,刘霞与李茅在岑溪市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后,李茅继续向杨芝赠与财物。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李茅8次向杨芝转账共计4.86万元。2019年12月,李茅2次向杨芝的朋友刘锋转账共计5.5万元。2020年1月14日,李茅继续向购买飞度小轿车的车行转账3.43万元。不久后,杨芝将李茅为其购买的飞度小轿车归还李茅。李茅重新购买了一辆逍客小轿车给杨芝使用。
2020年5月8日,杨芝向李茅转账返还5万元。【离婚证据】
刘霞得知李茅在离婚前后多次向杨芝及其亲友赠送财物后,几经周转找到杨芝,要求返还财物,均未果。
2020年5月21日,刘霞以杨芝为被告、李茅为第三人诉至岑溪市人民法院,要求杨芝返还夫妻共同财产63万余元,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利息。
刘霞说,杨芝与李茅相识之时,明知其与李茅是夫妻关系,但仍然与李茅同居生活,最终导致其与李茅婚姻关系破裂。李茅在没有经过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共计63万余元赠与杨芝,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李茅的行为,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及公序良俗,李茅的赠与行为无效,杨芝应当予以返还。
为证实自己的主张,刘霞向法院提交了李茅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复印件,证实李茅向杨霞转账的事实。同时,刘霞还向法院提交了木班组分包合同、工程分项作业责任书、劳务分包合同的复印件,证明李茅离婚后的大部分收入均是夫妻离婚之前的工程款,李茅离婚之后支付给杨芝的款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证据】
杨芝辩称,刘霞与李茅已离婚,双方财产共有关系终止。在她与李茅交往期间,李茅的转账往来款是对其个人的财产处置,也是双方的经济往来,她没有侵害刘霞的财产权益。在她与李茅交往期间,李茅刻意隐瞒已婚事实,她对此毫不知情,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在李茅离婚后,她与李茅在一起支出了相应的款项,她与李茅的转账来往款有部分是二人共同开支,她还帮李茅照顾过儿子。假如法院认定李茅在婚姻存续期间转款给她的行为无效,刘霞也只能请求与李茅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半财产权益。李茅将个人财产赠给她,是李茅的真实意思表示,刘霞要求她返还,没有法律依据。
李茅则称,假如法院判决杨芝向他返还涉案款,他同意将此款给刘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