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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诉讼律师: 老人死后遗产继承问题

2023-05-11 13:17:56作者:admin来源:深圳专业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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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是每个家庭都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同时也是引起家庭纠纷的重要导火索。若家中老人去世,那么其留下的财产该如何继承?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通过一则真实案例来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老人死后遗产继承问题】


深圳离婚诉讼律师: 老人死后遗产继承问题

案例介绍

刘大爷有两个儿子,刘大和刘二,由于自己长期身体不好,事前立了一个公证遗嘱把自己的积蓄和唯一的房子分给两个儿子。但长期以来刘二不但没有尽孝而且在自己住院后,刘二也没来看过自己,刘大爷的日常护理都是由刘大夫妇两人一起照顾,刘大爷十分感到,决定立下录像遗嘱,把自己的房子给刘大夫妇所有。

在刘大爷去世后,刘二得知此事,找到刘大要求平分房产,如果不分房就赖着不走。最终刘大无奈将刘二诉讼法院。

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具有完全自由的遗嘱人,在生前合法处分自己的遗产等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规定了这几种立遗嘱的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既然有这么多中立遗嘱的方式,那么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到底哪个才有效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哪些人是可以继承老人的房产

《民法典》规定了遗产是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老人的老伴、子女和父母有权继承老人的遗产,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都不在,才能轮到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房产。同时《民法典》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 胡梦蝶律师

  •       一名只做婚姻家事的女律师,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CTV《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2012年开始从事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从执业的第一天起,我就只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处理了数千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族财富传承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      了解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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