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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资深离婚律师: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

2023-05-23 14:54:13作者:admin来源:深圳专业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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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遗产继承,满脑子都是争夺财产的家庭伦理大戏,人们心中总会有许多误区,比如独生子女就能够继承全部财产?只要立了遗嘱就没问题了?再婚家庭遗产只归再婚子女等等,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内容真的是这样吗?今天就为大家解答关于遗产继承的常见问题。


深圳资深离婚律师: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

1、继承成时间

继承的发生往往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宣告死亡以及意外事件中的推定死亡。

1、宣告死亡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下落不明满4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二是因发生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2、意外事件中的推定死亡,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推定规则,在满足“相互有继承关系+同一事件死亡+无法确定死亡时间”的前提条件下,结合辈份关系综合推定死亡先后顺序,进而确定继承的开始时间。

2、遗产的范围

1、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这里面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2、婚姻关系中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 胡梦蝶律师

  •       一名只做婚姻家事的女律师,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CTV《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2012年开始从事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从执业的第一天起,我就只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处理了数千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族财富传承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      了解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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