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南山区离婚律师事务所:子女抚养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2023-05-26 15:09:02作者:admin来源:深圳专业离婚律师网

【深圳南山区离婚律师事务所:子女抚养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案情介绍】
2015年6月16日,曹某经他人介绍认识梁某,之后两人在认识不到一个月的情况下就快速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
2018年月8月28日,曹某因与梁某感情不和,两人已长期进行分居,但梁小孩长期跟梁某进行共同生活。
2020年9月18日,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两人离婚,女儿由其直接抚养,儿子由梁某直接抚养,互不用支付小孩抚养费。
2021年3月16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曹某与梁某离婚,女儿由曹某直接抚养,儿子由梁某直接抚养,互不用支付小孩抚养费,但相互享有小孩探视权,彼此要相互进行配合。
2021年5月28日,曹某要求梁某将还不到五岁的女儿移交给其进行抚养,但梁某拒绝,经多次与梁某沟通后,其仍不配合将女儿移交给其进行抚养,甚至是将曹某的各种联系方式拉黑,导致曹某无法与梁某进行联系,也无法见到女儿。
2021年6月8日,曹某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但人民法院以小孩抚养权无法进行执行为由不予立案。
【焦点分析】
一、在取得小孩抚养权的生效判决后,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关于在取得小孩抚养权的生效判决后,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实务中,人民法院对于能否强制执行小孩抚养权这一问题是存有很大争议的:
实务观点一:执行标的并非子女人身,而是间接抚养一方交付子女的行为,因此符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